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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工作
发布者:教师测试    发布日期:2016-11-28    查看:1929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学院

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中检和结项范围

1. 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(附件1)。

各项目团队务必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改立项工作的通知,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。已获批准的项目责任人、项目研究内容、研究计划与研究工作,原则上不得更改。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,填报《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2

二、中检和结项主要内容

按照《项目管理办法》(附件3的有关规定,中检和结项主要内容如下:

1. 项目是否按照《项目申请书》中批准的研究计划、研究内容开展工作;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;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,开支是否合理。

2. 项目中检材料主要包括: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(附件4)、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相关资料;项目结项材料主要包括:项目结项书》(附件5)、相关佐证资料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教学单位应有专人负责,精心组织,按《项目管理办法》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,并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。

1. 2015年立项的项目,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,请提出书面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。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,暂停拨付二期经费;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,如仍未通过,将不再拨付二期经费。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,将视同自动终止研究,予以撤项。

2. 凡被撤销的项目,须追回已拨经费;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改项目。

四、材料报送程序

1. 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对照本通知,于201612月2前将《中检报告书》《项目结项书》佐证材料(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版)上传泛雅网络教学平台

联系人:许可,电话:2370065

 

 

 

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

20161125
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16-11-28至2017-05-08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:
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工作